2017年4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通知,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的历史性战略选择,是继深圳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之后又一具有全国意义的新区,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
雄安新区规划范围涉及河北省雄县、容城、安新3县及周边部分区域,地处北京、天津、保定腹地,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捷通畅、生态环境优良、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现有开发程度较低,发展空间充裕,具备高起点高标准开发建设的基本条件。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以特定区域为起步区先行开发,起步区面积约100平方公里,中期发展区面积约200平方公里,远期控制区面积约2000平方公里。
设立雄安新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对于集中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探索人口经济密集地区优化开发新模式,调整优化京津冀城市布局和空间结构,培育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省人社系统将完善引才政策,汇聚使用全球人才资源,弹性使用,软性管理,个性服务。围绕人才需要,提供政策支持。对于引进和迁移来的各类人才,我省人社系统将实行一人一策、特事特办,提供个性化、人性化服务,积极吸引各类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把新区打造成创新成果转化的沃土、科技人才干事创业的乐土。
1优化人才子女入学政策,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提供便利。
2设立出入境服务站,为外籍人才提供全面的出入境和居留便利服务。
3大力搭建人才载体平台,凡来新区创新创业的,加大服务保障力度,实现人才拎包创业。
4对在雄安新区工作的外省市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将直接认定。
5支持雄安新区企事业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共建中国雄安新区留学人员创业园。